指一个单位的工作既受本级党委、政府管理,又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模式。双重管理可以是业务管理,也可以是干部、经费等某一方面的管理。如《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规定:“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用法示例】“第三十四条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