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就机构编制事项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接受登记审查的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备案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管好管住机构编制的一个重要手段。机构编制备案事项包括: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的制定实施,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以及机构的设置、编制的分配和机构编制的调整等情况。机构编制备案,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机构编制备案制度,有利于用制度来规范备案工作,保障备案有序开展,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及时掌握各部门、各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和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为深化改革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各部门、各地区的机构编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2013年12月12日,《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办法〉的通知》出台,使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工作上升到制度层面。《通知》明确规定了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向中央编委报送备案的7种情形,规定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向中央编委报送备案的5种情形;并规范了备案程序。
【用法示例】“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和备案事项正式文本。”——《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办法〉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