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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批准了《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2024年1月31日,《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2月2日,巴彦淖尔市召开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动员部署会,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本次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重点围绕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苏木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优化配置和领导职数管理要求等四个方面,为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巴彦淖尔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人员转隶、机构挂牌以及“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报批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本次改革任务。

(供稿:赵宸圆   审核:姚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