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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助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巩固“三北”工程攻坚成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自治区工作安排,巴彦淖尔市委编办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从体制机制、编制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林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我市林草执法工作更加顺利开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林草执法体制机制。明确市本级承担林草执法辅助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并增设相应内设机构。指导各旗县区统一设置林草执法中队,专责林草执法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苏木乡镇根据各自机构设置实际,全部在承担生态保护、农牧林水等职能的内设或事业机构挂牌设置林草工作站,承担生态保护、灾害防治以及配合开展林草执法辅助性工作等职能,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加强林草执法工作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市本级承担林草执法辅助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增核领导职数,并从林草系统内调剂增加部分事业编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各旗县区森林、草原、湿地面积及国家下发图斑数等指标,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的形式,科学合理测算县级林草执法队伍编制规模,在此基础上,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为旗县区增核部分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林草执法工作,为旗县区加强林草执法工作力量提供坚强编制保障。

三、迅速启动林草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保障林草执法用编需求。立足我市林草执法工作实际,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林草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按时完成计划申报、审批及备案工作。在符合用编要求的基础上,对申报的考录计划全部予以批准,切实保障林草执法队伍用编需求,加强林草执法队伍人员力量配备。

(供稿:杨静  审核:姚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