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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委编办“三项举措”赋能机构编制“全链条”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五原县委编办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构建机构编制“全链条”管理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协同高效运转。

强化法治意识,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自觉担负起《条例》赋予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编委会集体决策制度,重点领域事项列入专题论证,开展延伸调研,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强化服务意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灵活性。一是数据互通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加强推进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和外部协同配合机制,实现数据的互联贯通。拓宽数据服务范围,为民政、就业、社保、残疾等相关核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数据支撑作用;二是盘活沉淀闲置编制资源,用于充实重点民生领域编制保障,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是围绕机构改革,紧盯“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批复文件的执行,点对点跟进指导涉改单位的职责划转、规范挂牌和登记管理等工作,推动有关机构设置或调整、编制调整和使用、领导职数核定与配备事项落地落实。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工资联审制度,实现人员变动情况的互通共享。

强化监管意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实地评估和职能运行监管,积极与组织、纪检、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沟通,将职能运行监管情况与组织、巡察、督查、财政、审计等事项挂钩,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扩大结果使用范围。坚持将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结果作为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根据监管评估情况,充分发挥出监督检查在辅助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供稿:孙慧 审核: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