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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四注重”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是组织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机构改革、科学规范管理机构编制的重要保障。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始终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积极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注重下好预防教育“先手棋”。把学习贯彻《条例》及配套制度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示范引领精准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把《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文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集中研学,增强主要领导干部的“红线”意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二是教育培训广泛学。面向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等重点群体,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2024年度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新任职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纳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上做表率。三是线上线下宣讲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梯传媒、“机构编制便民服务”一体机等载体,及时发布《条例》宣传视频、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等,印发《条例》宣传手册,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二、注重打好制度建设“组合拳”。牢牢把握“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在强化法制意识、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刚性约束方面打好组合拳。一是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问责规则》《关于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制度,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情况报告、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等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更好地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有关规定,强化对未及时核减退休人员等的预警和监督,对未整改到位的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提醒办理,切实推进整改问题和审批事项联动。三是加强刚性约束。主动与审计部门沟通对接,联合成立专项调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三、注重织密日常管理“监督网”。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积极探索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一是加强外部协作与内部配合。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执法队伍编制规模压减等重点工作,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完善办内科室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业务协同联动。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定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有规可循、规范有序。推行“机构编制事项网上办”,通过“校验”“检索”“预警”功能,及时反馈市直部门有关人员信息录入不精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名制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和机构编制统计指标解读,指导督促旗县区委编办,全面梳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动态更新和维护实名制数据,对共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限时销号,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向“严审批、重监管”转变。

四、注重做好核查调查“基本功”。坚持把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保障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着力点,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编制保障、解决部门履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上下功夫、解难题、提质效。一是强化核查力度。利用走访调研等时机,对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能、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进行核查,跟踪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切实维护“三定”规定权威。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前,深入涉改部门和相关领域进行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系统掌握基本情况,认真梳理职能体系,为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提供了全面准确的客观依据。三是完善督办机制。坚持把常态化核查、调查工作融入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将发现问题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台账,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整改质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供稿:杨晓东  审核:兰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