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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委编办“三项措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磴口县委编办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县直部门与苏木镇权责事项梳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助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树牢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积极协调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年度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县委编办主任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比条款规定,亲自授课、专题培训讲解,通过反复学、深入学进一步树牢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同时,利用办内每周“业务学习大讲堂”平台,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办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法治巴彦淖尔”学法测试,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县直部门与苏木镇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意见精神,制定完善《苏木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苏木镇职责事项责任清单》,规范县直部门下放苏木镇行政权力事项的准入程序、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县直部门与苏木镇涉及自然资源、农牧、城乡管理、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等6个领域的221项共同权责事项,突出明确苏木镇基层党的建设、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责主业,有效厘清县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责边界,大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县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能职责、权限责任更加清晰明确,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行政效率。

三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升执法队伍依法监管水平。持续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明确各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与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并印发新的“三定”规定,积极向县委、政府申请为执法队伍更新配备执法仪、照相机、视频监控等设备,多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与相对应的综合执法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并着力推动落实,促进各执法队伍依法规范履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供稿:魏旭军 审核:张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