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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旗旗委编办三举措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乌拉特中旗旗委编办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以《条例》中“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指引,加强对各单位《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将《条例》纳入旗委党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课程,将市委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工作文件汇编》纳入于每周五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内容,并由党支部书记领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发挥案件警示作用。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内在约束机制。将各单位机构编制实际设置是否按照“三定”规定执行,纳入全旗巡察整改内容,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置机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督促落实整改。健全财政预算、人员工资、机构编制相互制约机制,严格按照编制数核定部门财政预算,按照编制数核定人员岗位设置数量。通过全旗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机构编制季度统计、年度统计,离岗人员整理规范等工作,实时监督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公开监督作用。成立信访举报专项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盯办,安排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监督热线“12310”、政务服务热线“12345”、各类涉及机构编制信访案件接待反馈工作。在接到举报3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领导审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相关要求,在5-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存档。

(供稿:赵小燕    审核: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