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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三个坚持” 指导旗县区构建基层执法新格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巴彦淖尔市委编办紧盯影响基层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认真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成果,推动旗县区互学互鉴,“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创新管理方,持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构建基层执法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部门执法有机衔接。为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协同配合,巴彦淖尔市委编办指导各旗县区委编办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旗县区委编办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在行业监管、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的职责分工,确保执法全流程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目前,已有4个旗县区建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其他旗县区正在建立。同时,部分旗县结合实际在执法任务重、跨部门委托较多的林草执法领域建立了林草主管部门与委托执法队伍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压实了执法责任。

坚持目标导向,优化编制配置,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构建规模适度、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巴彦淖尔市委编办指导各旗县区优化调整执法队伍编制配备,在执法编制总量内将编制资源向执法职能增加、执法任务较重的队伍倾斜,管好用足编制资源。纵向上,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应急、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按照“局队合一”模式开展执法,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盘活编制资源,打造满足执法需要,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坚持协同高效,强化统筹协调,服务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巴彦淖尔市委编办指导各旗县区建立了苏木乡镇执法队伍与各部门派驻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赋予苏木乡镇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权,加强了苏木乡镇对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协调指挥和统一管理,建立由苏木乡镇牵头的行政执法统一指挥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协商解决辖区内需要多部门解决的事项,凝聚执法合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供稿:崔丽  审核:姚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