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乌拉特中旗坚持三个“聚焦”,不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职能体系,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聚焦塑身,优化结构布局。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角度谋划,通过整合撤销、重新组建等方式,对职责相近、职能弱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将149个涉改事业单位精简至113个,精简24%。重组了旗大数据中心、绿色产业发展中心等23个事业单位;调整了就业服务中心、老干服务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9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规范了党史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党建指导中心等47个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改革后,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合理,权责关系更明晰、保障服务更高效。
聚焦瘦身,压缩编制规模。严格落实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底线要求,坚持在总量内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深度挖潜、有收有放,在事业编制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按照空余编制100%精简收回的办法,共精简收回空编85名,集中用于保障新组建机构,加强了对党的建设、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民生等重点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支持力度,充实社会公益服务领域力量,让有限的编制资源更好的服务地区高质量发展。
聚焦健身,规范机构管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责任务,全面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制定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按程序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改革时限要求,在3月底前全部印发。二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职责界限,全面剥离承担行政职能职责。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和章程管理试点,构建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管理模式。进一步调整明确执法队伍机构规格、机构名称、内设机构设置,推动事业单位内部职能和业务流程优化整合,实现功能再造。三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完成机构挂牌、人员转隶、办公用房调整、工资转移、社保接续等工作,持续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档案移交等任务,抓好抓实改革后续工作,确保事业单位运转顺畅。
(供稿:刘永 审核:姬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