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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公文规范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自治区编办《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文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预热学习,进一步规范全市机构编制行文规范,全面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8月9日,市委编办组织举办了“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公文规范培训班”,各旗县区委编办分管副主任及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公文运转是市、旗(县、区)两级机构编制系统工作顺畅对接的基本保障,此次培训旨在规范公文行文规范,意在提高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委编办相关人员紧紧围绕《公文行文规范》和《旗县区请示文件内容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各旗县区同仁进行了互动交流。

培训会议强调,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形式下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一是要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各旗县区委编办面对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要加强学习,深入钻研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专业本领,将日常所学积累运用到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和服务基层工作上来。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区委编办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从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保证公文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市委编办要加强对旗县区的业务指导,旗县区委编办要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工作氛围,为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奋斗。

(供稿:孟德   审核:赵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