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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编办是市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在市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编办和市委、政府、编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编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市编办加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内设7个科和2个二级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即综合科、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车辆编制科(挂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车辆编制办公室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登记科、审改科,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挂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牌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3人、工勤事业编制3人。

2、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市编办财政拨款收入418.90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0.26万元,追加预算88.64万元,增加26.84%,增加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承担全市“放管服”改革任务,财政追加“放管服”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二是通过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4名,调入工作人员2名,2017年度带薪休假于2018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2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3.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80万元;支出总计423.8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7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3.80万元,增长8.66%;支出总计增加33.80万元,增长8.6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承担全市“放管服”改革任务,财政追加“放管服”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二是通过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4名,调入工作人员2名,2017年度带薪休假于2018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2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418.90万元,占99.01%;其他收入4.18万元,占0.99%。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5万元,占75.20%;项目支出95.02万元,占24.8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9.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33万元;支出总计419.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5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62万元,上涨7.61%;支出增加29.62万元,上涨7.6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增承担全市“放管服”改革任务,财政追加“放管服”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二是通过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4名,调入工作人员2名,2017年度带薪休假于2018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3万元,占75.12%;项目支出94.96万元,占24.88%。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92万元、津贴补贴76.83万元、奖金4.84万元、绩效工资23.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万元、退休费30.71万元、生活补助27.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水平提高;二是通过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4名,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公用经费2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3万元、邮电费2.34万元、差旅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较上年减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按要求缩减,其他支出基本持平。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56%,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7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72.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二是2016年车改后我办车辆保有量由原来的4辆减少为1辆,用于机要应急通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4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占55.28%;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占44.72%。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过路费支出,车均运维费3.56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3.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继续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缩减“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87万元,接待58批次,共接待500余人次。我市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得到了中央编办领导的高度赞誉,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内外机构编制系统工作人员到我市考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接待费相应增加。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27.79万元,2017年减少4.94万元,降低15.09%。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7万元,比2017年增加10.02万元,增长94.08%,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作人员增加,新购买办公桌椅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二是为了保障机关各项业务正常运转,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置、更换部分办公设备;三是启用无纸化会议系统,并购买相应显示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3万元,比2017年减少4.53万元,降低20.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要求缩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2016年车改后,我办保留1辆公务用车,为机要应急通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办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并多次在全办范围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1.绩效目标设置方面:

一是继续完成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以及督查指导、评估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同步下移,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的难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打造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全市“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方式,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绩效评价方面: 一是我办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得到了中央编办领导的高度赞誉;三是“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2018年在自治区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名全区第一。财政资金能够按照当年的绩效目标使用,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

3.结果应用方面:及时向我办领导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办内财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慧    联系电话:0478-865544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