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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委编办“三措并举”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临河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制度建设、把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等举措,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建立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

临河区委编办近年来不断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先后在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上专题传达学习。在区委党校开办全区干部《条例》学习专题培训班,邀请上级编办领导深入讲解,并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干部培训课程。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向全区各单位开展《条例》的宣讲和答疑解惑。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列入室务会主要议题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学习研讨。

二、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

临河区委编办多点发力,持续探索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路径,修订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编制形成《制度汇编》。落实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修订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编委运行机制。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研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方案。严格按照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以及归口管理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流程,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围绕编制使用、机构编制调整、管理实名制系统、“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等方面,将机构改革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写入制度和工作流程。聚焦临河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社会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倾斜,保障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以监督检查为依托,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临河区委编办近年来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以及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结合区委巡察、选人用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条例》和“三定”规定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配备、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机构编制问题和整改台账,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稿:王皓达   审核: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