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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五举措五到位” 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及时传达汇报、创新学习宣传、加强服务指导、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夯实机构编制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基础,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传达汇报到位。第一时间集中采购了800册《条例》单行本,采取赠阅的形式,将《条例》原文呈送各编委成员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干部。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委编办及时向旗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推动市、旗县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切实推动“关键少数”提升运用机构编制党内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学习贯彻到位。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党校沟通对接,将《条例》纳入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在市委党校县处级专题研讨班等多个班次上,就《条例》内容进行专题解读学习。同时,将《条例》宣讲纳入了各旗县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党内法规进党校课堂,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编制法定化意识,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丰富宣传载体,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及时转载《条例》原文和推送发布《条例》释义内容,及时报道各地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情况与做法。同时,在巴彦淖尔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条例》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

四是优化程序流程,制度建设到位。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修订完善了《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研究制定了市本级旗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及时调整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办理模式,优化了机构编制审批流程,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刚性约束,督查指导到位。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督查评估和规范机构编制基础管理,深入旗县区直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督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指导各旗县区委编办根据《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水平

(供稿:王耀强  审核:赵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