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巴彦淖尔市委编办“三强化三夯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巴彦淖尔市委编办立足实际,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从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手,依法规范、科学有效地谋划和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法治理论基础。《条例》印发后,巴彦淖尔市委编办第一时间集中采购了800册《条例》单行本,采取赠阅的形式,将《条例》原文呈送各编委领导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干部。同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党校沟通对接,将《条例》纳入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并在市委党校县处级专题研讨班等班次上,就《条例》内容对1000余人次进行了专题解读学习,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机制基础。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了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健全了《条例》的配套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重新修订了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市本级党政群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旗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及时调整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办理模式,优化了机构编制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夯实法治监督基础。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把学法懂法用法与机构编制工作有机结合,从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规范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纪律红线加强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注重与机构编制审计、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等相结合,有效减少和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同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督查评估和规范机构编制基础管理工作,组成工作专班,深入旗县区直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督查指导机构编制基础管理工作和《条例》、部门“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供稿:王耀强   审核:赵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