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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委编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杭锦后旗委编办按照《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充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等文件精神,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新历史方位,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仅涉及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纵向的层级执法职责调整,也涉及外部横向的部门间执法职责整合。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向旗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限度支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三是落实重点任务,确保落地见效。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发掘综合执法改革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分析,争取在主流媒体持续发表主题文章报道,扩大舆论影响,形成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供稿:王永哲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