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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委编办“四个组合”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五原县委编办通过四个有机组合,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各项督查措施力度,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用编进人计划工作有机组合。在用编计划的制定上,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严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底线,坚持实行空余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录用、招聘等用编事宜,科学制定用编计划,切实发挥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有效避免了违规进人情况的发生。 

  二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相有机组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机组合。坚持机构变动、编制调整、人员信息等变化及时补充、更新,人员出入编必须持有相关变动依据(介绍信、录用文件、退休审批表、工资转移单等)方可办理,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变更工作,确保系统数据真实、有效。

  四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组合。完善督查机制,强化人员配备,通过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等,不断提高业务人员自身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心中有底,为高质量的履行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供稿:陈章文      审稿: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