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五原县房屋征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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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组织认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 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负责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方案,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 负责管理和监督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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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博物馆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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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建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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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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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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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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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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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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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091 |
2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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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五原县房屋征收局 |
从业人数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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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5年3月单位住所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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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面推进城镇化,加快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政策保障体系,积极研究和探讨房屋征收工作新思路,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征收程序,落实征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继续打造阳光、和谐、文明的征收环境,积极改善城市建设面貌和市民居住条件。 截止目前我县共完成房屋征收1009户,征收面积达30万平方米。其中:四完小西侧地段二期签订协议22户(全部完成),兴原北路签订协议30户(全部完成),商场五期签订协议3户(全部完成),原远通公司三期签订协议70户(全部完成),建设银行签订协议41户,西区八号地段签订协议86户,红旗东街南侧地段签订协议84户,原饲料厂签订协议2户,土地局周边签订协议35户,工商银行周边签订协议112户,西区三号地段签订协议45户,福中园签订协议33户,五中东侧地段签订协议215户,气象局周边地段签订协议6户,建设东路签订协议77户,西区道路签订协议6户,安居路签订协议26户,刘四拉签订协议5户,县城东出口温明加油站签订协议1户(完成),金信嘉园签订协议11户,东菜市场签订协议64户,纬一路及周边廉租房签订协议24户,推广中心签订协议10户,中意佳苑签订协议1户,其余的正在协商中。 争取项目资金情况。一方面积极申报中央关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2013年申请了340万,2014年申请了564万,切实缓解了开发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8亿元,使一些资金困难的片区都能启动,促使一些未回迁的居民早日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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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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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4年被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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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