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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编制办“健全三机制” 构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新常态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效监督事业单位依法高效履职,乌拉特中旗编制办通过“健全三机制”,构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新常态。

一是健全“两网”同步公示机制,强化年度报告等全事项监管。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将事业单位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资产变化情况、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能力等均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检查监督,促使事业单位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公益性方向,更好地为群众为社会服务。

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随机动态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双随机”的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按比例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核查预告、实地核查、公示公告、限期整改、结果运用等将监管责任落到每一个环节。

三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大与举办单位、财政、国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对事业单位异常信息的及时反馈与共享,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到依法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有序进行。通过关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信息,及时了解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形成全面协调一致的监管合力。

                     (供稿人:李瑞霞  审核人:杨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