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业务学习,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市委编办有关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要求,乌拉特中旗旗委编办主动适应新要求、把握新变化,严格要求从事机构编制统计的工作人员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和业务服务水平,深入了解机构编制统计新增指标,把握统计变化情况。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指定素质高、业务熟的同志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其他科室协作配合,确保工作程序不乱,工作内容不混,压实编制统计工作责任。
二、认真统计核实,确保数据精准。在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工作人员调整变动等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核对后,按照统计要求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库,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围绕“机构清、编制清、实有人员清、领导职数清”的目标,逐项审核各单位提交的进人入编、减员出编和修改信息等资料,核查是否与部门实际相符,人员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确保数据真实无误,做到专业统计、精准统计、科学统计,为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夯实基础。
三、强化数据分析,建立动态台账。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机构设置、编制结构等方面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为合理分配用编进人计划提供强有力支撑,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制作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台账,将每年退休人员留出的空编列入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范围。同时,做好全旗人才引进、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用编管理登记,建立手工台账,通过表格实现编制分配的可视化管理,配合实名制系统为科学调配统计机关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提供直观、准确的数据支撑。
四、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根据实情对实名制人员和编制信息进行实时调整变动,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精准性,为各项改革中涉及人员转隶及确定单位编制框架提供依据。在进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中,相关统计数据出表后,经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把关审阅后,确认无误的前提下,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有效数据上报。
(供稿:黄宛玥 审核: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