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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事业单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成效初显

     乌拉特前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破除机构编制积弊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改革成效已逐步显现。

一是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事业单位,着力破解政事不清、管办不分、编制不足的难题。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平均行政编制10名左右,尤其是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局和巡察办等单位,只有5名编制,为保障任务重、编制少的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按照综合设置、优化职责、集成服务、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立了28个为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助的事业单位。

二是组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单位,确保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新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促进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民族团结促进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和保障民生服务的事业单位,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

三是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功能重塑再造,有效破解机构散弱、职能不清等问题。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撤销、整合职能弱化、消失,任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或者职责变化、职责重叠交叉的事业单位;撒并“小散弱”事业单位,跨部门或在本部门内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并对隶属不同部门的同质事业单位及同一部门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改革中,新组建事业单位8个、整合重组24个,撤销7个。

四是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破解资源分布不均,机构运行不畅等问题。充分评估改革前、后事业单位承担职责情况,对全旗事业单位编制进行重新核定,除学校、医院外,旗本级原则上对于职能弱化或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的事业单位按照空余编制100%比例精简收回空编,对于职能未弱化,承担工作任务较重的事业单位按照空编50%比例精简收回,将精简收回的37名和待分配的8名事业编制资源向新组建和职能强化的重点关键部门倾斜,大力推进了有限优质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

(供稿:王丽蓉 审核:刘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