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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三个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乌拉特前旗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通过建立三个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成立了以旗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旗委编办、人社、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抽调专人负责,建立与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比对方式、结果使用、安全防护等要求,稳慎推进数据对比工作。

二是建立核查工作专班。旗委编办专门成立5个核查工作组,成立编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为核查工作小组成员的核查工作组,分组联系全旗256个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工作群,强调工作纪律,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答疑,为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明确核查工作责任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科室负责人、工作联络员,充分利用QQ微信群等,畅通联络渠道,实时传达信息,不断提升日常管理指导服务效能。

(供稿:张艳   审核:刘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