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机构改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构改革总体目标任务,强化机构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将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统筹谋划,高位推动改革任务。第一时间调整了旗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旗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旗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领导、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的职责,对改革方案、机构职能、干部配备、人员转隶、“三定”规定、综合执法改革、苏木镇改革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学习,统一机构改革思路。旗委领导多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市机构改革改革精神,在全面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明确改革总体思想。旗委编办先后组织召开一系列学习培训会议,通过研读、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机构改革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是深入调研,制定改革总体设计。对全旗党政群部门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召集党政部门、执法部门、苏木镇召开协调对接会7场,开展模拟测算和分析研判,制定了《乌拉特前旗机构改革方案》《乌拉特前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了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动员部署会,做好改革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四是健全机制,扎实开展组织实施。制定机构改革任务书、践线图、时间表,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表,分解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旗委编办充分发挥改革实组织实施“主力军”作用,成立四个工作专班,在人员转隶、“三定”规定的拟定指导实施等工作中,建立每周报进度,每月作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落实、任务分解、时间倒排“三个到位”,确保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此次改革,全旗新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单位)19个,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部门37个,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全部印发。涉改部门均已挂牌并配备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按照职能职责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业务。
(供稿:张艳 审核:李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