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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共提供岗位115个,拟引进人才148人,引进需求详见《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我市急需紧缺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我市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人才范围: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包括尚在服刑期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截止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0年度计划并已签约的)。

      (6)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符合《2020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满18周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在本年度毕业并于2020年9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三、引进程序 

      (一)受理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2020年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于2020年5月9日上午8:00至2020年5月18日18:00期间,将登记表与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登记。

      1.本次人才引进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考市本级岗位的,每人限报2个;报考旗县区岗位的,每人每个旗县区内限报1个。不按规定要求报名的,取消引进资格。

      2.本科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起点、有意愿回巴彦淖尔市发展的高考时为巴彦淖尔籍的考生,若本次引进需求计划中无适合岗位,请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bsrck@163.com,纳入人才储备信息库。

      (二)综合测评

      引进人才的综合测评由引才单位自行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开展,具体开展时间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

      四、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列事业编制,享受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各类引进人才符合《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相应条件的,可最高享受税前年薪3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20万元,无购房意愿的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并在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入学、本人及亲属就医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最终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4.引进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政策咨询电话:0478-852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