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法制化,登记流程依法规范。把依法规范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第一要求,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把控登记关口。坚持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根本遵循,做到登记要件一个不少,登记流程依法规范。对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充分发挥“三定”方案法律效力,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坚持信息化,一次告知宣传到位。充分运用“互联网+业务”模式,通过杭锦后旗委编办网站专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服务指南进行公开,做好申请登记的引路人,坚持“线上多交流,线下少跑路”,提供全天线上电话咨询服务,发现共性问题予以网上告知,确保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政策一次告知宣传到位,实行“日清日结”制度,利用线上平台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更便捷的业务咨询服务,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坚持制度化,有效提升监督管理。建立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清单,形成动态登记管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全旗事业单位应登尽登、应变尽变、应销即销、规范运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每年不定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法,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业务开展情况等工作进行细致核查。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工作机制,机构新设、变更及撤并时,明确要求涉改的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法人登记业务,有力提升监管效能。
(编辑:徐波 初审:邬小敏 终审:师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