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单位法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杭锦后旗委编办计划于2024年8月开始,从完成法人年度报告的110家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4家事业单位,以实地查阅,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建立事业单位名录库。建立事业单位抽查对象名录库,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单位名称、举办单位、联系人及状态导入事业单位名录库,便于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按照不低于全旗被检查事业单位3%的比例,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单位,并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明确随机抽查内容清单,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
二、制订抽查实施细则。向被抽查单位送达《杭锦后旗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明确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工作步骤等内容,要求被抽查事业单位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实地核查工作。重点检查住所、法人代表与核准登记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及时变更登记、业务开展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的保管等8项内容,并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抽查工作全面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同时,在实地检查中,要向事业单位宣传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登记管理法制意识,以抽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以核查促规范的目的,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撰稿:徐波 初审:邬小敏 终审:师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