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杭锦后旗旗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引、育、聚”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杭锦后旗乡村振兴建设。
发挥编制保障作用,以编“引”才。杭锦后旗旗委编办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贯彻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以机构编制为基础,从乡村教职工编制标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乡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等多方统筹,综合研判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用编需求,统筹优化空编使用,保障定编定岗,解除投身杭后乡村建设者的编制之忧。
提升编制使用效益,依编“育”才。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强化与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问题共研力度,确保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放宽,确保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旗直机关同职级人员。联合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加强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编制配置规范乡镇人员借调数量和频次,保障乡镇人才“留下来”。
统筹编制资源配置,用编“聚”才。以持续深化乡镇改革工作,统筹乡镇资源配置,推动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聚集,通过科学配置乡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推动党政人才服务乡村。通过动态调整使用行政编制,吸引公务员、选调生到村任职,引导大学生向基层一线流动。通过编制预留机制,破除人才引进编制制约,吸引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杭锦后旗旗委编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项目为王、城乡融合、民生至上、党建引领”24字发展理念,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激发全旗乡村振兴人才活力,为杭锦后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供稿:白玲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