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对历年已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转业士官,给予解决落实编制,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受到退役军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按照此规定,杭锦后旗从2002年到2020年共接收安置转业士官29人,均安置到了事业单位,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未给予列编。《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后,杭锦后旗委编办第一时间进行贯彻落实,给予安置到事业单位的转业士官落实编制。
二是妥善解决问题。经调查,29名未列编三期士官均因当时需要列编单位无事业空编,加之当时没有明确政策规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后,杭锦后旗委编办结合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提交杭锦后旗委编委会议研究,给安置转业士官的事业单位调整增加事业编制,确保有编可用。
三是认真严格把关。为确保29名转业士官的身份真实,符合列编条件,杭锦后旗委编办汇同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单位,严格审核29名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确保人员身份真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确保不引起其他群体的攀比。
(供稿 曹瑾 审核 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