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在党政机构改革时,组建旗应急管理局,作为旗政府工作部门,及时调整完善防汛抗旱减灾救灾职能职责,并设立三个事业单位,各自明确工作职责,全方位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相关部门职能,厘清职责边界。机构改革后,理顺部门职责,重新制定党政机关“三定”规定,梳理公布部门权责清单,明确各有关部门、领域的应急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
统筹编制资源配置,强化人员力量。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强化干部队伍专业型人才配备,统筹调剂各类编制资源。通过“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内部挖潜的方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充实应急救援人员编制力量,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质量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供稿:郭璇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