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政策文件、线上学习经验做法、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讨论等多种方式,促进全体人员熟悉掌握监督检查相关知识。树牢“机构编制法定化”理念,在日常办理机构编制各项业务中做到坚持原则、严把关口,有效预防各类违规违纪事项发生。
二是开展全面自查。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研究吃透,围绕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等方面,要求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清存在问题,限期要求各部门严格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全面、深入、细致查清问题,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举报电话转接、网络和电子信箱举报平台等渠道,及时办理答复咨询、建议、投诉,实现对机构编制问题的动态监测。在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公开机构编制政策、业务范围、审批规定等内容,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促使社会各界了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供稿:康文媛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