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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委编办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基层平安建设根基,磴口县委编办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体制机制支撑。

县委编办聚焦“实体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规格、职能职责等问题,结合中心职责任务拓展需求和全县综治工作实际,坚持“统筹使用、保障重点”原则,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隶属关系由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撤一设一”原则,在机构限额内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规格由相当于股级升格为正科级,在主要职责中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等内容,进一步配齐配强综治工作队伍力量,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调解力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优化调整体制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推动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统筹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中心有关功能,充分发挥“集中办”和“一站式”化解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形成“中心搭台、部门唱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

(供稿:任宇 审核:吴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