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重要举措。磴口县委编办科学谋划、一体推进,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助力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为加强全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利用、保护工作,县委编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到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全面梳理涉及地下水资源管理相关职能职责,准确掌握各相关部门在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等方面的具体任务,为进一步优化地下水资源管理职能配置夯实坚实基础。
二是按照改革精神优化职能配置,印发了《关于调整磴口县水利局职责机构的通知》,将原委托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的水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县水利局,明确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承担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通过进一步调整完善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和领导机制,推动地下水资源管理部门高效履职。
(供稿:孙渊 审核:张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