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委编办“三步走 ”扎实推进县直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为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厘清县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责关系、执法权限,明晰“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磴口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三步走”初步完成《磴口县县直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全面厘清县直部门与苏木镇职责边界。参照自治区印发的《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根据县直部门及苏木镇的“三定”规定,加强沟通对接,认真全面梳理,细化权责事项,制定形成权责清单221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直相关部门与苏木镇的责任事项、工作任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职能职责清晰具体,更易于操作执行。
二是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根本,县直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已列入清单因法律法规修改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的,按程序依法及时调整清单。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和效力发挥。《磴口县县直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经合法性审查后,通过磴口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权力清单制定公开后,有效解决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县直单位与苏木镇各负其责,行政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供稿:康永丽 审核:张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