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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提交2016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 间: 2017-01-12        来 源: 五原县编办

县直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提交2016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经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我局于3月31日后将年度报告内容在编办网站“事业单位登记”专栏公示。除涉密单位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二、年度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公示内容不变。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四、提交年度报告期间事业单位有变更事项的应先提交年度报告再变更。

   五、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月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

   六、提交步骤:

   从“事业单位在线”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系统”填写上传年度报告,

   1、带*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提交,

   2、事业单位填写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应先保存再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审查盖章。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需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七项)再提交。

   3、纸质年度报告书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4、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放正并保持清楚。

   七、涉密事业单位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八、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九、各举办单位负责通知所属二级事业单位,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管理机关将不再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

   十、未申领或遗失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到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综合大楼224室)获取二维码图片。

   十一、了解年度报告其他有关事宜,可咨询:5583391

   

                                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