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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事业单位提交2015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 间: 2016-03-03        来 源: 五原县编办

县直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提交2015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上传年度报告,我局于331日后将年度报告内容在编办网站“事业单位登记”专栏公示。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公示内容不变。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四、提交年度报告期间事业单位有变更事项的应先提交年度报告在变更。

五、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

六、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应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审查。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需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七项)再提交。纸质年度报告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七、涉密事业单位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八、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九、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

十、未申领或遗失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可到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综合大楼224)获取二维码图片。

十一、未注册域名的事业单位需先办理域名注册;已注册域名但费用到期的事业单位请及时续费。否则一律不予更换法人证书。

十二、了解年度报告其他有关事宜,可咨询:5583391;申请域名注册流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加挂标识工作,请咨询:5212267 

                                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3月1

附件:1.申请域名注册流程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加挂标识工作

  

附件1

申请域名注册流程

1. 如何申请政务或公益域名?

通过在线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人登录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conac.cn;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网址:wwww.chinaegov.cn;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公益),点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2. 域名注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时,应当提供申请机构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公益域名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法人证书。申请政务域名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必须提供法人证书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证明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相关材料。

网站开办主体职能的内容:  

  网站开办主体职能是指网站开办单位主体的业务范围和机构职能等,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  

网站简介: 

  网站简介包括单位网站开办的目的、宗旨、内容等介绍,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但不得少于50字。  

网站名称:  

  网站名称是指用于网站识别的字符标识,通常为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显示在浏览器标签处。例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名称是“中国机构编制网”  

  网站名称应与网站开办审核申请或标识申请的主体和单位名称相符,可以为单位法定全称或习惯简称  

3.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注册域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盖有年检戳记的《登记证书(副本)》(新登记设立单位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域名注册。      

                                                                                         

附件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加挂标识工作

        域名注册成功后,注册单位可使用自有网站进行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无自有网站的单位可选择使用“网络红页”进行加挂展示。  

      1)使用自有网站挂标操作流程:  

  a: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b: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到网站所有页面代码的</body>前即可;  

  c:登录本单位网站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使用“网络红页”挂标操作流程:  

  a: 编辑完善“网络红页”:至少完善“网络红页”的机构介绍、图片轮播、最新动态或工作要闻等几个模块;  

  b: 编辑“底部页脚”,点击“提交内容”按钮;  

  c: 发布“网络红页”并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网站标识”应加挂在已经发布的“网络红页”上,“网络红页”的挂标,无需使用JS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