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的规定,现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
二、自
三、截至2017年底前,分期分批完成事业单位换发新证工作。旧证书自动作废。
五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