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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旗委编办坚持“四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乌拉特中旗旗委编办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中心,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在精细化、规范化、务实化、协作化上下功夫,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用编进人精细化。把好进人“入口关”,严格用编审批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之前需向委编办提出用编计划申请。并严格按照调动、考录、招聘、调出、退休、辞职等不同入编出编业务类型,规范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从源头上确保系统内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时性。严格业务审核制度,保证所需材料的完整有效,做到“人员变化有依据,历史变化有痕迹”。

二、编制管理规范化。一是在确保行政事业编制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严控部门(单位)编制核准,最大程度发挥编制使用效率,确保全中心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大局。二是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编办调查论证后提出意见建议,提交编委会审定。

三、工作作风务实化。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快、准、全、严、勤、合”为基本要求,对照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建立起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及“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学习”等,深入社区和农村牧区实地走访,以身作则,切实把全体干部的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本领用到促发展上,把功夫下到解决问题上。

四、监督管理协作化。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严格编制报批程序和用编审核纪律,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深化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审计、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部门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强大合力,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水平。

                         (供稿:张瑾   审核:杨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