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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乌拉特中旗财政供养人员指纹年检的通知
时 间: 2015-08-27        来 源: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按照《乌拉特中旗旗长办公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供养人员指纹肖像数据库的作用,经旗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全旗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指纹肖像年检核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由旗财政供养并已建立指纹肖像档案的离退休人员。即:男性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1955年及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1960年及以前出生)的财政供养人员。

2.所有享受遗嘱补贴的抚恤人员。

二、年检时限

2015年全旗财政供养人员指纹年检工作定于20151220以前,对于未能在1220按时年检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检方式

2015年指纹年检遵循规定时限的原则,按照《乌中旗财政供养人员指纹肖像年检核查安排表》(见附件)的安排,由被核查单位负责将指纹年检的具体事宜及时通知应检人员本人,农牧、林业、水利、文体、教育、卫生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二级单位,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年检方式如下: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财政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进行指纹年检。

2.长期居住在外的应检人员,按照本人意愿,可利用QQ视频的方式进行网络年检。

3.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进行年检的应检人员,需通过本单位向旗编办提交说明和申请,经旗编办研究后决定具体采取何种方式或措施进行年检。

四、几点要求和说明

1、被核查的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编办开展好本单位的指纹年检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单位的指纹年检工作任务,确保全旗指纹年检工作按时完成。

2、为彻底摸清相关情况,切实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将本单位2015年在职人员和提前退休人员的死亡情况,于930前如实上报旗编制办。

3、对于因身份证明材料不全或无特殊原因而逾期未参加或未正常通过年检的应检人员,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停发工资,待核查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旗编办网络年检QQ号:2604267229

人:韩艳玲  张军

联系电话:5910470

 

附件:《乌中旗财政供养人员指纹肖像年检核查安排表》

 

乌拉特中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824

 

2015指纹年检时间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