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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效率,现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报告公告范围及报送时间

截止20171231日,所有在乌拉特前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均需在2018331日前向乌拉特前旗登记管理局网上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

(二)年度报告公告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资产损益情况;

3、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5、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6、绩效和受奖惩及涉及诉讼投诉情况;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8、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报送及公告程序

除涉密情况外,今后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有关材料后,不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各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部署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工作。

2、报告书填写打印。事业单位通过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下载打印。

3、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在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意见”一栏签署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4、网上提交材料。事业单位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并提交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注意:将举办单位审查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项)。

     5、待登记管理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反馈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收到审查通过的信息后,即表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成功。

    6、旗登记管理局将在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网(网址:http://byne.nmgbb.gov.cn/wltqq/http://乌拉特前旗编办.政务.cn)向社会公告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7、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8、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内容进行抽查,根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9、未申领或遗失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请登录网址:http://byne.nmgbb.gov.cn/wltqq/http://乌拉特前旗编办.政务.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3填写《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获取二维码图片。

     注意:涉密单位无需网上提交年度报告有关材料,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

   (四)中文域名注册

各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时须在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并在网上申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填写中文域名。2017年综合执法改革中重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必须完成网上中文域名注册。

二、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并落实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做好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核。事业单位法人是年度报告的主体,应对公告的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旗编办将进一步强化指导和监督工作,以确保全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人:狄春   电话:3214351

地址:乌拉特前旗旗委党政大楼西三楼313办公室

 


 

                  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222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docx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申报操作手册.docx
3.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