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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

 

 

1、什么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登记管理主体、客体、体制、权利、义务、内容、方式、目的等方面规定的总和。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重要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中发[1993]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6]17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具体的操作依据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体是,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客体是各类事业单位。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制的基本形式是,统一领导、分级登记管理。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办理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或者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查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置;依法保护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处理违反《条例》的事件等。

(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

2、为什么要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为六个需要。

(一)依法管理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把我国最主要的社会组织明确为四种法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并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既是依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需要,也是健全我国法人登记制度体系的需要。

(二)市场准入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作为市场主体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具有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因此,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核准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就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三)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一方面使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获得作为法人的应有权益,并受到相应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为改变国家对事业单位统包统揽的作法,打破部门所有和条块分割,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保障事业单位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在法制社会,各类主要的社会组织取得明确的法人地位,既是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也是建立良好的社会组织秩序的重要条件。

(五)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可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是运用法制手段,使管理更加规范;二是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为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三是为公安、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管理提供依据。四是通过证书悬挂、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

(六)保护国家财产,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通过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登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的具体数额,将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限定在开办资金的范围之中,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条例》规定,凡由国家机关、党委、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团及国有企业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都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对象。

4、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法人资格,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行政执法行为。

5、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条例》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规范的组织机构。

(四)有稳定的场所。

(五)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六)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七)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

(八)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是指经事业单位申请,由登记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并在证书上标明的主要内容。它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是根据《民法通则》对法人条件、法人的权力和义务的原则规定,由《条例》作出的具体规定。

7、什么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什么要进行法定代表人登记?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按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力、履行民事义务的人。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一)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只能产生于事业单位法人。

(二)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产生于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三)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过事业单位申请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产生。

(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事业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五)在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是所在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和义务由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是事业单位法人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力、履行民事义务的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之一。

8、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条例》的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验资证明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开办资金证明。验资证明是指合法的验资机构(如经登记注册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法对事业单位申请登记的资金数额验证后,所出具的资金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住所证明。事业单位的住所应是固定的、自有的或租用的房屋、场地。自有的,应提供产权证件;租用的,应提供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租期的租用协议;

(四)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简历、任现职的文件、兼职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一寸照片;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这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9、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程序,它包括哪些环节?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程序依次分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六个环节,它们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10、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申请改变业已核准登记的事项进行审查,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对准予变更登记的更换有关证书、有的还有要发布有关公告的行政执法行为。

1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使登记事项与事业单位法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登记事项的连续真实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实际相符,避免给他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带来损害。

12、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否具有强制性?

事业单位拟对变更登记的事项进行变更,必须向原设立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名称的变更。

(二)住所的变更。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四)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五)经费来源的变更。

(六)开办资金的变更。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具有强制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属违法行为。

13、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需审批的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

(三)非行政批准性文件。

(四)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必须遵循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核证、公告等程序。

14、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被解散、撤销的事业单位,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及印章,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情况通如有关部门和开户银行,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宣布该事业单位已经终止的行政执法行为。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事业单位,即从法律上确认了其法人主体的消失。已经确认消失的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不再受法律保护,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是当事业单位被撤销或自愿解散后,必须依法进行的登记管理行为。

15、实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目的是什么?

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16、哪些情况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17、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要提交哪些文件,经过哪些程序?

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应当自清算结束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同意撤销的文件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书和印章、公告。

18、《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实施时应坚持什么原则?

按照《条例》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有权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有警告和撤销登记两种。

19、事业单位的哪些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有下一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此外,事业单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事业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