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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划分

 

指合理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事权划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二是划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三是划分各部门间的事权;四是划分部门内设机构、所属机构之间的事权等。

事权划分应把握的原则:一是权责一致原则。在划分权力的同时,要明确承担的责任。二是法治原则。事权划分要依法进行,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手段。三是两个积极性原则。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四是制约协调原则。在事权划分时,要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用法示例】“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