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对《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进行审验的通知
时 间: 2018-10-23        来 源: 临河区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编制管理,及时掌握各部门各单位的车辆变动情况和实有车辆情况,现决定对各乡镇、农场,区直保留公务用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各乡镇、农场,区直各保留公务用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驻区国有企业。

二、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或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验。

三、各单位审验时,需携带下列手续:

(一)《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和《公务车辆定编证》;

(二)机动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车辆报废或处置手续;

(四)临河区公务用车审验表,报废或处置车辆登记表,同时报送相应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车辆编制年度审验工作,认真核实有关内容,如实申报本单位实有车辆变动情况,不得在《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上自行涂改,不得瞒报、漏报。

凡不进行年度审验和逾期未审验及已报废车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我办将停办相关业务。

五、各单位现有车辆已经变卖、调拔、封停或报废的,必须附车辆处置相关手续。

  六、审验起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10日,过期不再办理。

  报送地址:临河区党政综合大楼30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杨俊峰 8523951

文件电子版下载地址:QQ群:70356770   

 

附:

1.临河区公务用车审验表

2.报废或处置车辆登记表

 

 

 

 

 

临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