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机编发﹝2014﹞3号
关于成立临河区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
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编委《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中编办[2014]2号)、自治区编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2号)、巴彦淖尔市编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做好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以编委负总责,编办牵头组织实施,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核查工作的协调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成立临河区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 锋 区委副书记、编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彭玉堂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编委副主任
周鹏程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编委副主任
格日乐 区政府副区长、编委副主任
成 员:田海鹰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石 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曹 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编委成员
杨大千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编委成员
徐卫东 区财政局局长、编委成员
张永兴 区审计局局长
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大千同志兼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确定1名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审定核查工作的文件、方案和办法,以及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其它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临河区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与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报市编办备案;组织区核查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核查工作的实地核实、验收工作。负责制发核查表格和软件,完成与市编办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测试对接和报送;负责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日常工作由区编办业务股室负责承办)
四、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区委组织部:负责干部及工作人员档案(填报人员信息与编制实名制信息要求与档案记载信息一致),按领导职数配备干部,非领导职数核定等人员核查信息的审核认定。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干部及工作人员档案(填报人员信息与编制实名制信息要求与档案记载信息一致)的审核认定,编外人员核查信息的审核认定。
3、区财政局:负责财政供养人员核查信息的审核认定。
4、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按照边查边改或举报线索,督促或对涉事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有关问题予以处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抄送: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