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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 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时 间: 2015-03-16        来 源: 临河区编办
  

 

 

 

 

 

 

临机编发20142

 

关于深入开展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

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有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对各地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深入开展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切实做好我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做好核查工作,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查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核查范围。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二)核查内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及内设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数配备及编外人员使用情况等。具体核查内容依据核查表格。

(三)核查时间。核查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14年3月31日。

三、核查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1月一4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临河区的动员部署工作,区编办牵头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与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报巴彦淖尔市编办备案;组织有关核查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一7月)。核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联合审核、公示监督、信息汇总4个环节。

1.单位自查。区编办组织各单位按照核查要求,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并结合机构编制统计、公务员和干部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工作,采集和填报核查信息。

2.联合审核。区编办会同区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按照权限分工对各单位报送的核查信息进行审核和实地核实。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核查单位总数的40%。同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3.公示监督。区编办组织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公示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核查信息。

4.信息汇总。区编办通过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对本地区核查信息进行汇总,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基础档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8月)。区编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检查验收标准,负责组织对各单位核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统一汇总阶段(2014年9月—10月)。区编办将验收合格的核查信息,及时导入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对核查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报上一级编办验收汇总。

区编办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按照核查要求完成信息更新、比对和完整导入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总责,做出总体安排。要将核查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要建立核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核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有序推动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由区编办牵头组织实施,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核查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外人员核查信息的审核认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核查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努力解决核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释、信息审核、检查验收、分析汇总、成果使用等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核查任务。

 (三)严格核查标准。全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统一的核查规定要求和各项标准,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各级要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对核查工作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每项核查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无误。要加强对乡镇、办事处和事业单位核查工作的指导监督,保证工作整体推进。

 (四)严肃核查纪律。全区各单位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瞒报和故意漏报,不得拒报和无故迟报。对于违反核查工作纪律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626

                                                       

抄送: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