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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编办创新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近年来,杭锦后旗针对旗直职能部门执法半径长、乡镇执法有责无权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创新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构建了城乡互补、上下联动、域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一、建立覆盖全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成立执法队伍。每个乡镇(含、林场)都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配齐执法人员。按照每个镇8-10名的原则安排执法队员,乡镇在编人员调剂解决,共安排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71三是完善执法保障。按照三到位、四化、五统一”的标准要求,配齐电脑、执法记录仪、档案柜等基本办公和执法设备,保障了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正常运行。

二、推动部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

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采取委托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旗级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通过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委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实现了乡镇行政执法的权责统一,并直职能部门重点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履行乡镇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后续监管职责,形成了“齿轮式”联合执法工作新机制。

三、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

一是开展上岗培训。由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分期分批开展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先后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学习活动8次,执法部门专项培训2次,共培训200余人。二是实行亮证执法。政府法制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通过执法考试的乡镇执法人员颁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具备“亮证执法”的工作条件。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监督考核制度,全面规范执法队员执法行为,防止出现乱执法、谋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创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切实可行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组建执法人员QQ群、微信群,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在群内发布政策动态、法律法规、工作信息、执法动态等,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方便直部门和乡镇执法实时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情况。二是分类处置机制。对于日常执法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及时处置情况复杂、超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力的,启动同公安、旗直行政执法机关互通机制进行联动处理三是柔性执法机制。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行前置式执法、教育式执法和阳光式执法。对违法行为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讲清法律规定,做到以法服人,同时在实施处罚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时,特别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保证执法效果。

(供稿:周强德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