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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委编委“三个精准”、“三个明确”制定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区赋权事项有效承接,同时加快乡镇职能转变理顺条块关系,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的通知》,杭锦后旗委编委制定印发《杭锦后旗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并提出“三个精准”“三个明确”。

一、工作方案精准,总体要求明确。旗委编委通过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明确旗直部门不得随意将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增加乡镇工作压力。确需下放的行政事务,必须征得乡镇(街道)同意并经旗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责任落实精准,准入程序明确。一是严格程序、依规申请。成立由委组织部、旗委政法委、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旗财政局、旗人社局、旗政务服务局组成的联席会,申请主体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的行政事务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提出申请二是政府审核、部门保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下放的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提请旗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人、财、物下放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三是配套衔接、动态调整。下放的事项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对下放后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履行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或取消并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组织实施精准工作要求明确下放工作事项要充分兼顾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尊重乡镇(街道)意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相关职责进行常态化监管,推动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切实为基层减压松绑。对乡镇(街道)承担下放工作职责的考评,按(市)统一部署进行。

 

(供稿  宗欣宇   审核 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