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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委编办用好“三字诀” 顺利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辽宁省鞍山市委编办用好“三字诀” 顺利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在辽宁省委编办的指导下,鞍山市委编办坚持用好“清、密、实”三字诀,顺利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为建立适应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体制保障。
  一、突出一个“清”字,摸清底数打牢基础  
  在摸清“五大领域”执法改革工作具体要求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摸清涉改单位实际情况。比如,主动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面对面沟通,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深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组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进行调研,针对队伍设置、职能整合、人员划转等重点问题充分展开调研论证,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确保改革要求无死角落实。   
  二、突出一个“密”字,密切沟通借鉴经验   
  一是积极与省办业务处室和兄弟城市沟通。掌握改革动向,借鉴先进做法,并先后6次召开业务推进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同涉改单位人员的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针对人员诉求最集中的身份问题,要求涉改部门和单位注重思想引导,确保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三是注重与各领域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市领导、省业务对口部门保持沟通。对其他涉改难点、堵点问题,反复研究论证,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经主管部门党组会议研究,提交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会审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科学设置。   
  三、突出一个“实”字,印发“三定”确保落实   
  通过召开市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了《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五大领域的“三定”规定。一是明确五个执法大队的整合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结合实际、尊重历史的原则,在历次改革的基础上,将其他承担执法职能的相关机构成建制或部分划入。二是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要求,在充分汲取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五大领域设置“局队合一”机构的领导职数实行分级、分层次核定管理。三是核定内设机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减少综合科室设置,重点向业务科室和一线执法队倾斜。   
  下一步,将在深入推进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探索调整卫生监督等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指导县(市)区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