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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安吉县成立“事业编制信用社”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浙江湖州安吉县成立“事业编制信用社”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近年来,在中央对事业编制实施总量控制的大背景下,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与事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推动机构编制服务高质量发展,浙江湖州安吉县成立“事业编制信用社”,通过建立事业编制信用周转管理制度,打破了编制“部门所有”的制度障碍,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强化编制资源的统筹调配。
  
    一、集中“存”,回收编制“资本金”。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有放有还、周转使用”的编制信用管理制度,今后不再核定无使用期限的事业编制,安吉县首次核定“事业编制信用社”周转编制155名,今后视情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信用周转编制“资本金”。一是划拨“基本金”。将县委编委保留的待分配事业编制作为编制“基本金”,全部划拨事业编制信用社统筹使用,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5名、公益性事业编制27名。二是汇集“流动金”。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撤销了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还政予政,清理规范、撤销整合29家“小散弱”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随着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重新核定编制数,将精简收回的53名事业编制作为首批编制“流动金”,汇入“事业编制信用社”管理。三是确定“流通率”。充分考虑县域发展需要与现行体制配置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沙盘模拟,确定信用周转编制流通率,将信用社50%的编制作为固定基数,无特殊情况不能动用,另外50%的编制在部门间合理流动,进行定期周转。

    二、有序“贷”,构建编制“信用制”。构建机构编制管理信用体系,通过系统评估、黑名单筛查等措施,筛除掉一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确保“借出去”的编制“收得回”。一查还编能力。申请信用周转编制的超(满)编事业单位需满足近3年内有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条件,“借贷”编制数必须控制在使用期限内自然减员总量内,并留有余地。二查“黑名单”。事业单位存在三类问题的,列入事业编制信用社“黑名单”,在申请周转编制时一票否决。分别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混乱或不按规定要求维护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违反机关效能规定被通报批评的、发生信用周转编制到期不还或违规使用的,在整改到位前,不予核定信用周转编制。三查岗位匹配。对信用周转编制用途严格把关,确保编制资源集中用于解决超(满)编事业单位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现实工作需要的问题,用于急需紧缺岗位招聘、调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统一“管”,实现编制“高效益”。事业编制信用周转管理制度按照“改善结构、紧缺急需、科学核定、能核能收、放还结合”的原则,以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为支撑,编制单列统一管理,有侧重地将紧缺的编制资源调配到医疗民生、人才教育等重要领域,最大程度发挥编制效益。一是编制申请一年一议。信用周转编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提出申请,同时上报“还编”计划与书面承诺,由县委编办根据单位履职需要,统筹考虑编制配置与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等因素提出意见,按程序报经县委编委审核同意后予以明确。今年已收到申请12家,申请使用编制38名,批准使用信用周转编制17名。二是编制审批分类分档。根据申请单位工作任务的轻重及时间跨度,信用周转编制使用期限分为1年期、2年期和3年期,分类分档批准使用,到期收回;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的信用周转编制不超过2名。在编制总量内通过对民生领域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基础教育、基层医疗站所等民生单位进行编制调剂,“事业编制信用社”优先“放贷”,为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保障。首发17名信用周转编制中,12名用于加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三是编制使用联动联管。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建立“事业编制信用社”管理联动机制,确保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衔接。县委编办负责审核信用周转编制,开展定期督查并纳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步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负责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县财政局落实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