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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盘活资源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坚决贯彻严控编制总量、盘活编制存量的底线要求,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效益,切实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统筹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扎实做好“控、保、调”三篇文章,最大限度统筹、挖潜、盘活编制资源。主要做法是,落实“控”的要求,坚决守住编制底线不突破;创新“调”的举措,科学挖潜现有编制资源;加大“保”的力度,全力保障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对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机构编制给予充分保障。

  二是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为加强编制标准体系建设,优化事业编制配置结构,提高编制配置的规范化、法定化,自治区党委编办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前置评估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中小学、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等多项编制标准等文件,并按标准体系规划,每年至少出台1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实现了机构设定、编制分配依规依据、严肃规范,堵塞了编制管理漏洞。

  三是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为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结构性矛盾,切实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修订了中小学编制标准,采取“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创新中小学编制核定管理办法,实行每3年动态调整,建立了专项编制储备库,形成了“蓄水池”,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结构性矛盾,解决了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区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全面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提前启动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共享平台”建设。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后,内蒙古的做法完全契合中央精神、符合政策要求,随即加快工作节奏,于2018年12月通过了技术验收并开始试运行,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录入和比对。下一步主要在信息管理、数据查询、业务办理、数据共享等8个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消除部门间业务孤岛,降低行政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