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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编办强化“三个意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内蒙古编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三个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编办窗口形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机构编制业务受理、审理、审批全过程,推行主动服务、超前服务、预约服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自治区各部门业务工作微信群和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系统微信群,对列编注册人数较多、业务量相对较大的部门进行预约制服务,服务效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强化纪律意识,提高机构编制纪律权威性。一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严明机构改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纪律,严格把关改革期间的人员调动、招考、遴选等事宜,为圆满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任务提供机构编制纪律保障。二是借势借力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用,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大力推动将机构编制纳入审计工作,积极协调自治区审计厅,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审计重点,拟制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意见。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列入党委巡视工作,一方面做好巡视整改问题台账,另一方面做好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对接,研究谋划机构编制纳入巡视的重点内容,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廉洁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一是结合党务学习和业务讨论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机构编制纪律相关文件,全面领会风险防控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精神,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要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勤政风险和渎职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业务受理程序和审批权限,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同时,认真细致做好信访受理、人大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不断降低机构编制事宜信访率,提高提案答复满意度,把勤政、高效的工作作风贯穿廉政建设始终。